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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驯兽[2/2页]

穿越饥荒年代当板儿爷的日子 捉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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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代号:“鸵鸟”。
      鸵鸟很会挑地儿。
      他这个狙击点选的很刁,位于民宅外墙的一处花窗口。
      花窗外,有一棵长时间没人打理过的黄杨树。
      长势枝繁叶茂的黄杨树,把整个花窗都给遮掩住了。
      借助周围环境的自然条件,搭建出一个隐蔽的狙击点,是一名狙击手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这样一个狙击点,在鸵鸟刻意的布置下,就算是六觉感官异于常人的杨朝升,也没能发现今儿来刺杀他的人,就藏在黄杨树后。
      透过留出的观察缝隙。
      鸵鸟把杨朝升所做的一切举动,都瞧在了眼里。
      可以肯定,自个儿的这个刺杀目标已然有所察觉。
      鸵鸟在心里嘀咕:今儿的刺杀目标不简单,是一个少见难缠的家伙。
      他甚至有点儿后悔了,为什么不提前将这个目标狙杀。
      别看鸵鸟长的五大三粗,一副糙汉的样儿。
      其实,他是个精细的完美主义者。
      每一次的行动,他都会寻找最佳的狙击位置,等待最好的击杀时机。
      一击必杀。
      一击脱离。
      鸵鸟把刺杀这种被人唾弃的暴力手段,升华到了暴力美学的艺术层面。
      有道是,不成疯便成魔,不疯魔不成活。
      鸵鸟做为保密局排名前三的王牌狙击手,那可不是盖的。
      这会儿,在春田M1903狙击步枪的八倍镜里,他只能看到刺杀目标露出的一个衣角。
      鸵鸟的脸上,挂上一缕苦涩的无奈。
      鸵鸟没有忘记,这一次刺杀行动,自个儿还有一个同伴从旁协助。
      他把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杨朝升藏身大槐树上挪开。
      鸵鸟通过狙击枪的瞄具,观察起了同伴白头鹎的反应。
      他是一个有点儿内向的人。
      不善言辞,不善交际。
      这成为了他仕途上减分项。
      俗话说:能干的不如能写的,能写的不如能说的。
      嘴皮子利索的白头鹎,自然而然成为了他的顶头上司。
      刺杀是一门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下性子的技术活。
      鸵鸟能忍住,耐心地等待着最佳时机。
      白头鹎却不能忍了,他贸然离开了埋伏地点。
      只见他从腰间,取下了一个碗口粗的大竹筒。
      丝丝丝......
      白头鹎的嘴中发着一串怪声。
      啪嗒!
      从竹筒中,蹦出了一只大耗子。
      大耗子有一尺来长,一身油光水滑的毛皮。
      豆大点儿的老鼠眼,不时忽闪着殷红的异芒。
      让人称奇的是,大耗子的四只爪子上,全都套上了做工精湛的倒爪钢钩。
      钢钩之上,仔细瞧,能看到有几抹惨绿的颜色。
      出现这样的痕迹......
      这鼠爪套着钢钩上面,必定是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无疑。
      丝丝丝......
      “小宝贝儿,去吧!
      帮老爹,去把那个躲在树下面的人给挠了。”
      大耗子好像能听懂白头鹎的言语。
      它举起一对前爪,无比滑稽地作了个揖。
      便化作了一道黑影,直奔杨朝升所在的大槐树而去。
      我勒个去。
      谁又能想到,一个卖耗子药的,会奇葩到把一只大老鼠,当作自个儿的亲儿子来养。
      刺啦,刺啦......
      耳畔传来,类似勺子刮擦锅子底的异响。
      杨朝升定睛一看。
      只见一只猫儿般大小的大耗子,正横冲直撞地蹿了过来。
      奇诡的是。
      大耗子的爪子每每接触地面,都会带着星星点点的火花。
      这让杨朝升猛然想起,从系统提示上看到的一条选项。

第一百四十一章 驯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