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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过度地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传统的民族文化变得庸俗化。许多经典的民族文化被改造后变成经营者赚钱的资本。民族旅游资源开发本应尊重民族、弘扬民族文化,但开发商却人为地再造民族节目,民族旅游被机械地舞台化、民族旅游项目过于艺术化、民族文化丧失其原貌
      外来文化入侵严重
      “旅游开发是多元文化的交汇行为”[],大量旅游者带来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外界信息的进入,破坏了旅游地社会、生产和生活现存的和谐与平衡。外来文化与本土民族传统文化产生碰撞,甚至出现局部的对立,从而干扰和阻碍了本民族民族文化原有的秩序和发展进程。
      盲目仿照却缺乏创新
      “我国少数民族向来有“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说法。”[]鲜明的地区特色是民裕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出发点。但很多民族地区为了增加旅游地的吸引力,没有经过认真研究,就从形式上照抄照搬一些民族活动,天天过节日、处处有节庆。百花争艳的民族旅游产品市场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大相径庭的旅游活动。
      过度商业化
      深圳“中国民族文化村”为了吸引游客,将一些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活动移植到景区内,通过表演或者展示的方式,呈现不同民族的生产与生活。“民族演员的工作空间与生活空间分离,民族村里所展示的仅是符号化、商品化、刻板化的前台表演,民族文化被片段式展示,”[]使得游客用景区内展演的民族文化来衡量真正的民族文化,进而误解原生地的民族文化,对文化传播造成影响。
      章节总结
      民族文化是某一民族区别与其他民族的鲜明特征,是某一民族历代人民在不断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提高民族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民族文化旅游作为一种重要的旅游产品模式,未来前景毋庸置疑,但在规划开发过程中,应当注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避免过度开发、过度商业化,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那必将得不偿失。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民族文化的保护,两者并非矛盾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实现彼此统一与共赢。
      五、民族风情旅游典型案例及经验
      (一)章节导语
      “根据国际著名旅游人类学家耶路撒冷希伯莱大学科恩(erickcohen)的定义:1、民族旅游是观

第62章 县令?[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