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剑术一绝,切菜的刀功与剑术也算相通,因而学起来并不算麻烦。刚开始味道还算凑合,常珏趁势夸了他几句,于是这段时间以来,他不管练功怎么忙,都会腾出些时间和心思为常珏准备一日的三餐。
常珏顺势用系统买了些菜谱给他做参考,当然都是现代那种带了图文的菜谱,在常珏的帮助下,云丹枫渐渐学会了认简体字。偶尔听常珏蹦出几句现代用语,也已经见怪不怪了。
落日欲坠不坠,昏黄的天幕下,小屋顶上的烟囱飘出阵阵炊烟,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画面,却流露出一种独属于人间烟火的气息。常珏的身影也跟着在地上缩短拉长。
不知过了多久,云丹枫才用木托盘将做好的菜一应端了上来。
常珏给云丹枫染发的染发剂是属于从植物中提取出来的纯天然元素,会随着清洗头发而褪色。因为久不见世人,云丹枫并没有太在意自己的头发,所以现在他的发色已经褪回了自己原来的本色。
端着一托盘的家常菜,款款行来的白衣人,在隔绝人世的小院中望去,仿若就是一位隐居世外的神仙中人。
衣衫与长发皆如雪,面容也素白如瓷,菱唇却饱满晶莹,好似鲜血染就。远观姿态甚为清隽秀雅,近视面容,却只觉艳丽逼人。风华姿容,说不出的慑人心魄。
常珏看着他,只觉得令美人洗手作羹汤的自己,真不是一般的可恶。
云丹枫将托盘上的菜,一一端在了常珏面前的桌子上。
一碟红椒炒青菜,一份土豆烧排骨,还有一盆金黄诱人的山药炖鸡汤。青菜色泽翠绿,与鲜红的辣椒丝搭配和谐;排骨多是脆骨,酱汁浓郁,焦黄的土豆上油星还在滋滋作响;鸡汤是从早上便开始炖起的,此时不管是鸡肉,还是山药,都已经软烂,只须用筷子轻轻一戳,便能骨肉分离。不是多么稀奇的御厨八珍,却也是一桌十分合格的家常菜,只是闻着那股香味,就能让人整颗心都充盈着满足与暖意。
常珏每样逐一尝过,随后连夸他厨艺越来越好了,云丹枫听多了这些话,已经不像初时那样害羞无措了,而是逐渐开始坦然受之。
吃完饭,常珏有些不好意思让云丹枫一个人这么忙活,又自告奋勇去洗碗。
等他洗好碗,走出门去,却发现云丹枫正倚门而坐,低着头,一副愀然不乐的模样。
常珏连忙上前,道:“小枫,你怎么了?瞧你忧心忡忡的,有什么事尽管跟我说啊。”
云丹枫将手伸出来。
他掌中蹲踞着一只通体雪白,唯有尾翅带着一抹朱色的白鹰。
鹰脚上还绑着一根丝线,想是应该用来绑信的,但常珏却根本没见到信纸的踪迹。
常珏再看了看这鹰,惊讶道:“这不是......”
这分明就是独属于九华山的一件至宝,飞星鹰!
九华山已灭,山中奇剑珍器、心法秘诀不是被魔教中人抢劫一空,就是被摧毁焚烧于大火之中,居然还有一只飞星鹰仍存活于世!
飞星鹰专为九华山门派传信送件,有时遇到紧急时刻,九华山的人还会将它抛到外面,让它帮自己向同门弟子求救。
每一只飞星鹰在幼鸟时就经过专门的训练,认得九华山的独门武功招式,它在空中俯瞰千里,看见谁使九华山的武功,便自主降到那人手上。以在地上划十字的方式来向人表示同门弟子有难。
而云丹枫面前,他脚下的泥地上,就有两道被鹰脚划出来的、略有些不规律的十字。
看来应该是云丹枫在他洗碗之时练了会儿剑,却不想会将这鹰引了过来。
九华山被灭,侥幸存活下来的弟子当然不止常珏和云丹枫,但大多数都是不值一提的小弟子,只是因为太不起眼,又运气好,当日没有身在门派,所以才侥幸逃过一劫。现今也早已泯然于江湖众人。
那些弟子,又有谁有资格,持有九华山至宝飞星鹰?
知道云丹枫在忧心什么,常珏道:“不排除会有他人将我们引过去的可能,但不管如何,我们还是过去看一看,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也好。若是情况不对,大不了我们抽身就走就是了。”
云丹枫默然:“师兄言之在理,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这原只是我自己的事,师兄本可以置身事外的,却总是要麻烦你为我的事一次又一次奔波......”
“什么你啊我啊的,我和你之间用得着分那么清楚吗?”常珏大喇喇地道:“你啊,就是平时不该想的想的太多。这也怕麻烦我,那也怕我不高兴。你拿的是言情女主剧本吗?这得幸好我没拿死脑筋闷葫芦剧本,不然我说不定现在还在跟你‘虐恋情深呢。”
云丹枫听着听着,嘴角已经泛起了一丝小小的笑弧,他回身,猛地一把抱住了常珏。
常珏顺势反搂着他的背,心中无奈感慨: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在跟我撒娇。
云丹枫道:“师兄......从前我总以为自己应该算对你有所了解,可跟你在一起后,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你。”
常珏若有所思,道:“是不是发现,我跟你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每次面对我,都有种别样的新鲜感?”
“是,”云丹枫笑道:“我从前就是做梦,也梦不出这么好的你。”
常珏得意道:“那还用说,像我这么善解人意的男朋友,你在外面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第 79 章 同居日常[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