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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2/2页]

回到明末搞基建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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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不过,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
      但是,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时,突然有歌声传来,由远及近,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音洪亮。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词非常地美妙,又非常地热辣大胆。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
      但是,吐字清晰,声音非常好听。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鲜艳火红。
      扛着滑膛枪,枪管上都带着刀子……
      寒光森森。
      雄壮!
      威武!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昂扬自信,歌声震天。
      吴春三人,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祖祖辈辈,都是千户官。
      但他们见到的兵,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叫花子一般,死气沉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桀骜不驯。
      像这样的兵,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
      “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
      吴春沉吟一句,咽了口唾沫。
      扭头看看赵诚,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
      这个小小百户官,怎么恁地会带兵?
      “大人好!”
      看到赵诚,这些军士们立正了,脚下一磕,右臂甩起,高高举过眉头,敬了个礼。
      这个礼节,是大明所没有的。
      但是,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
      吴春三人的血,也跟着热了一下。
      “啪!”
      赵诚立正,回了一个礼。
      “兄弟们辛苦了!
      用餐吧!”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
      然后,排着队伍,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开始去打饭。
      “我们吃谁的饭?”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
      “我们听谁的话?”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
      几百军士,声音震天,炸雷一样,炸得人热血沸腾,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赵大人的饭!
      听赵大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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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