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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林初夏看到江末寒帮自己一起收拾,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甜。
      其实,他每次来她家吃饭,他都有主动帮她收拾。
      第一次的时候,她拒绝了。
      后面他来的次数多了,也就把她的话当耳边风,直接挽起衣袖上手干活,懒得理会她那些客套话。
      若是换做苏北辰,吃完饭什么也不干,只会在沙发上捧着手机躺尸,还把她当保姆使唤。
      跟江末寒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不得不说的是,江末寒的那一双手,真的很好看。
      指骨修长分明,指甲修得干净,月牙白的大小合适,指甲板也很有光泽。
      “你们当医生的手,是不是都好看?”林初夏顿时有感而发。
      江末寒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笑道:“也不全是,至少周启轩的手,就没我的好看。”
      “周启轩是谁?”
      “跟我同科室的一个死党,他也很喜欢小朋友。”
      “不过,你也没自恋,因为你的手,是真的好好看。”林初夏不禁夸赞。
      江末寒挑了挑眉梢:“你信不信,我一只手就可以裹住你的一只手。”
      “才不信。”林初夏不以为然。
      “来试试。”江末寒说着,向林初夏摊开自己的手掌,“你把手握拳放上来。”
      林初夏照做。
      她刚捏着拳头,放他手心上,他的大手,就像一朵花,瞬间将她的手包裹。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江末寒笑着说。
      林初夏望着他的俊容,突然间有些羞怯地低了低头,脸颊顿时染上嫣红,耳根子

第104章 戴一辈子[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