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代表富贵唱片公司,和于晓晓签订了艺人合约。
合约是他们公司最普通的合约。
基本上,每个刚进入公司的艺人,签订的都是这份合约。
合约规定的签约年限是10年,规定了艺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艺人创造的利润,要与公司平分。
比如创造了100万元的利润,要拿出一半的利润,交给公司。
而且,签订合约之后的十年,艺人不能单方面撕毁合约,不能因为别的公司给他们更高的待遇,就跳槽。
这份合约看起来挺刻薄的,但是,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无论哪家娱乐公司,给艺人的合约都差不多。
而且,其他公司对于新艺人的要求更加严格,
毕竟,刚加入这个行业的艺人,短时间之内,是无法给公司创造价值的。
说白了,艺人签约前期,是公司在养艺人。
要培训艺人,还要投入资源,为艺人的出道做准备。
公司的投入非常大。
公司投入了这么多,目的是得到回报。
所谓的回报,就是艺人成名之后,给公司创造的利润。
虽然说吴富贵公司的合约挺苛刻的。
但是,其他娱乐公司的合约,与他公司的合约比起来,更加苛刻。
这就是当前娱乐市场的基本情况。
刚加入这个行业的艺人,是没有决定权的,公司怎么要求,就得怎么做。
新签约的艺人,没有资格与公司谈条件。
当然,等艺人有了一定的名气,他的价值成倍增加,就有了资格。
公司就与他重新签订合约。
富贵唱片公司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完善的。
当艺人成名之后,他们会送上更优惠的合约。
总之,他们公司不让艺人的付出,打了水漂。
当艺人的商业价值越高,他们公司给艺人的合约,更加优惠。
目前,他们公司最好的合约是,利润73分。
艺人拿到70%,公司只拿30%。
拿到这种合约的人,在他们公司,屈指可数。
只有家炬,陈华,陈晓明等大佬,才拿到这样的合约。
老宋与于晓晓签订合约的时候,把这个事情讲给她,意思是让她有点盼头。
虽然说,他们签订的合约年限是10年。
但是,这个10年期限,不一定执行完。
当艺人觉得自己创造的价值更高了,就可以向公司提要求,要求重新签订合约。
如果公司同意,那么,双方就重新签约。
至于签约的分成比例,到时候重新谈。
不过,在艺人还没有成名,还没有创造出多大的价值之前,不要想这事。
因为,没有创造出价值,就没有资本,没底气与公司谈。
于晓晓重重地点头,表示她明白这个道理。
说白了就是,想要得到更多的利益,就要让自己显得越发的重要。
如果你不能给公司创造多大的价值,又向公司要求高额的利润分成,公司肯定不会同意的。
说白了,一切事情的前提,都要有实力作为基础。
于晓晓和他们公司签订合约之后,兴冲冲的问老宋,什么时候让她出道唱歌呢?
她还说了,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唱歌
第九百一十七章 带歌手出道[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