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抱着一把吉他,走上中间的舞台。
探照灯打在他身上,这一刻,他是全场的焦点。
戴着黑框眼镜,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
抬头仰望着天空。
透着一股桀骜不驯之感。
这是老高在家练习了上百次,才确定的最佳出场方式。
他自称摇滚歌手。
摇滚歌手都是有个性的,狂放不羁的。
所以,他搞了这样的出场仪式。
哇哇哇!
现场响起了阵阵欢呼声。
有一些姑娘,叫的声音特别的大。
国门打开后,各种外来思潮涌入。
在国外,已经有了披头士,甲壳虫等牛叉的音乐乐队,人们了解了这些乐队,思想的保守度放宽,能接受另类的打扮。
在国内,大多数人,还是中规中矩的,没有特立独行的行为。
毕竟,大家受传统思想影响多年,让他们一下子全部放开。
他们做不到呢。
老高这副打扮,透着狂野不羁的气息。
在别人身上,没有这样的感觉。
这让他显得特别的独特。
年轻的姑娘们,被他吸引,为他痴狂。
老高闭上眼睛,享受众人的欢呼声。
过了足足几分钟时间。
他才对着话筒,轻咳一声,“亲爱的们,你们好,我是老高,送你们一首我的原创作品……”
观众们又发出阵阵欢呼声。
老高拨动吉他的琴弦。
轻柔的音乐,水银泻地,流淌出来。
老高的外表挺放荡不羁,但他的声音,却饱含深情,带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他唱出第一句歌词。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现场的喧哗声,吵闹声,神奇般消失,一片安静。
安静的只剩下老高的歌声。
老高唱的这首歌,是他的代表之作,按照历史的进程,他把这首歌交给另一个歌手演唱。这件事发生在九零年代。
吴富贵穿越到这个时代,挥动蝴蝶的翅膀,把这首歌出现的时间,大大地提前。
“哇哇,好歌好歌。”
“我要哭了,想到了我的同桌。”
“我也喜欢我的同桌,只是我不敢告诉她。”
“我想学这首歌,唱给我同桌听。”
现场的观众中,大多数是年轻人。
他们被这首歌感染,带动,陷入莫名的情绪里。
青春年少的时候,谁没有喜欢的姑娘啊?
这样的姑娘,往往住在脑海的最深处。
哪怕离开校园10年,20年。
午夜梦回时,依然会想到她。
老高这首歌唱完了,现场的很多观众,眼里噙着泪水,感动了。
不知是谁喊道: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很快,这四个字,汇成一股洪流,响彻工体。
老高很懵。
他有想到,当他唱这首歌时,现场的气氛应该非常热烈,大家都被他的歌声吸引,被他的魅力折服。
但是,没料到观众们还提要求了,让他再唱一遍。
他们之前彩排时,吴富贵把演唱会的流程做了出来。
演唱会上的每首歌,都有详细的时间规定。
要是再唱一遍,就不能按照制定的时间进行。
老高自己不敢做主,征求吴富贵的意见。
现场的气氛这么热烈,观众的情绪正是最激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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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六章 听不懂的歌[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