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富贵蹲在水缸旁,把野兔扒皮。
王建红打下手,帮忙。
给野兔扒皮,开膛破肚,挺血腥的。
可王建红一点儿不害怕,静静地看着。
看着被洗干净的兔肉,她不断咽口水。
天天清汤寡水的,肚子里没一点油水,她十分想念肉的味道。
不光她这样,村里大多数十几岁的孩子,都是这样。
像这些十几岁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巨大。
用那句老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在这个灾荒年月,都吃不饱饭,天天饿肚子,看到什么都想吃。
有时饿得实在没办法,就抓麻雀,煮一煮吃。
后世的烧烤摊上,有卖炸麻雀的,非常美味,很多大姑娘小媳妇喜欢吃。
但在这年头,没有炸麻雀。
也没有孜然和各种调料。
把麻雀拔毛,放到开水里,煮一煮,就吃。
并没啥味道。
即便煮麻雀没味道,也有很多人抢着吃。
导致他们村里,连只麻雀都看不到。
“富贵哥,你给兔子扒皮的动作很熟练啊。”王建红见吴富贵清理兔子的手法非常熟练,多看他几眼。
吴富贵说道,“必须的,我特别喜欢吃野兔,野鸡之类的,所以练就了熟练的手法,无论是鸡鸭还是牛羊,我都可以把它们开膛破肚,收拾成干净的肉块。”
王建红舔舔嘴唇,“我想吃鸡肉了,可惜咱们没有野鸡。”
吴富贵说,“没野鸡不要紧,可以吃家养的鸡。”
“绝不能吃家里的鸡。”王建红说,“我家里的鸡,都留着下蛋,吃鸡蛋呢,可不舍得把它们吃掉。”
吴富贵说道,“那咱就不吃自己的鸡,明天我去集市上,回来带一只卤好的烧鸡。”
王建红撇撇嘴,“这话说得你好像挺有钱的。”
“你知不知道一只烧鸡卖多少钱呢?”
吴富贵说,“不管卖多少钱,总之我都买得起。”
“你拿什么买烧鸡?”王建红问,“用你的身体吗?”
吴富贵神秘一笑,“等到明日,你就知道了。”
王拥军走来,“富贵,我想来想去,这只野兔,咱把它煮了吧,吃不完的肉,留到明天继续吃。”
做成烤兔,只能趁热吃,无法留到明天。
实际上,他们都处于饿肚子的状态,敞开了吃,一个人就能吃一只三四斤重的兔子。
但是,她想留点兔肉,留到明天吃。
吴富贵说,“煮兔子也不是不行,关键是,家里有酱油吗?有葱,姜,茴香,香叶,肉桂等大料吗?”
王拥军说,“煮兔子没那么麻烦,我之前煮肉,用的方法都是,往锅里加满水,放上肉,再撒上盐,就完事。”
吴富贵问,“用那种方法煮出的肉,好吃吗?”
“非常的不好吃。”王建红皱着鼻子,“肉味太腥了,非常难闻,要不是因为肚子太饿,我一口不吃。”
吴富贵说,“所以说呀,不能用煮的方式,因为调味料不齐全,无法煮出美味的兔肉,而烤就不一样了,在火焰的熏烤下,猪肉里的油脂会被烤出来,变成芳香的味道,再往兔肉抹上盐,就变成香喷喷的味道,非常美味。”
他接着说,“就像咱们老祖宗,从猿到人进化的过程中,人家得到禽肉后,都用火烤,因为用火烤出的肉,味道鲜美。”
王建红说道,“娘,你就听富贵哥的,把兔肉烤了吧,我想吃香喷喷的兔肉。”
王拥军说,“行吧,听你们的,我这就准备柴火。”
吴富贵说,“对的,要准备柴火,另外,还要准备干净的铁丝。”
他这边把兔肉处理干净。
王拥军也已准备好。
在院子中间,架起一个木柴堆,火苗汹涌。
吴富贵用铁丝
第五百一十一章 有人来抢兔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