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秦可飞带着两个下属,跟在后面。
白天的时候,吴富贵挺忙的。
既要忙他菜地的事,也要忙玉米合作社的事。
傍晚的时候,吴富贵扛着四齿耙子,拿着镰刀,去双乳山下的田地里挖红薯。
他喜欢吃烤红薯,所以,当初种菜的时候,顺道在双乳山下种了两亩地的红薯。
吴富贵来挖红薯,顺便做做直播。
郭小雪,胡蝶都跟来帮忙。
秦远征也来了,秦可飞当然也跟来。
从秦可飞的内心来说,她不喜欢下地。
但是,她爷爷跟着吴富贵来了,她没得选,必须跟来。
吴富贵在红薯地头摆上三脚架,把手机支上,打开他的直播间,进行现场直播。
秦可飞低声嘟囔了一句,“作秀。”
明明是个小农民,你不好好种田,却搞起了直播。
这是不务正业。
秦可飞不喜欢这样的人。
吴富贵拿着镰刀,首先把地表的红薯秧子割断。
红薯跟土豆类似,它们的根茎长在地底下。
收货的时候,需要先把地表的秧子割掉,而后把土地里的根茎挖出来。
吴富贵在前面割秧子。
胡蝶与郭小雪跟在他的身后,把红薯秧子都拉了出去。
红薯秧子不能吃,但可以用来喂牛羊。
吴富贵没有养牲口,要秧子没用,就拉到地头,堆在那里。
等回村后,跟养羊的乡亲说一声,人家就推着小车,把秧子拉回家。
等到冬季,青草缺少的时节,给羊吃。
而后,吴富贵拿起四齿耙子,高高地举起,往地面砸去。
四齿耙子锋利的尖端,深深地刺入地下。
用力往上一拉,就把泥土翻了个底儿朝天。
长在泥土里的红薯,就露出来。
红薯长在地下,无法判断它们长在哪个位置,收货的时候,如果用铁锹,可能把地下的红薯拦腰切断,那就把红薯毁掉了。
而四齿钉耙,有巨大的缝隙,不容易毁坏红薯。
所以,乡亲们收获红薯时,都用四齿耙子。
红薯结的挺多的,一颗秧子上,有三四块红薯。
半个小时候,他们收获了上百个红薯。
吴富贵停止挖红薯。
有这么多红薯,够吃十天八个月了,剩下的红薯,继续在土地里长着。
其实,乡亲们收割红薯时,喜欢把红薯全部挖出来,带回家,放到地窖里储存。
但吴富贵觉得,那样费时费力,不如让红薯在田地里长着。
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从土地里挖出一些。
吴富贵选了一个表面橙黄色的红薯,用水果刀削掉皮,递给郭小雪,请她品尝。
郭小雪嫌脏,不肯吃。
胡蝶倒是挺捧场,结果红薯,咬了一口,涂着鲜艳口红的红唇,嚼了几下,“哇,红薯好好吃,又脆又甜,还有一股奶香味。”
“必须的。”吴富贵自豪地说道,“我们村的红薯,在整个市都很有名,是咱们市最好吃的红薯。”
“吹牛。”秦可飞冷冷道。
第二百五十二章 挖红薯[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