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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比兔子跑得快[1/2页]

悠然田园 火光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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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富贵神秘一笑,冲胡蝶道,“不要拿正常人的标准来衡量我,正常人做不到的事,我可以做到。”
      他脚下一动,像一阵风,向草丛中的那只野兔跑去。
      野兔何等机灵,拔腿就跑,四条小短腿同时用力,像弹簧一样,在地面一弹,就跑出一两米远。
      野兔相当狡猾,跑之字形路线,一会往山下,一会往山上。
      人在山坡上,连行走都很吃力,更别说忽上忽下的跑动了。
      这只野兔曾被人抓过好几次,每一次它都在山坡上跑之字形,成功摆脱人的抓捕。
      它以为,这一次也能顺利摆脱。
      吴富贵紧追不舍。
      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好像不受高低起伏的山地影响,如履平地。
      他与野兔的距离,从最开始的50多米,拉近到30米,20米,越来越近。
      “啊!”
      胡蝶看着这一幕,很吃惊,红唇张开,粉舌半露。
      吴富贵竟然在山林里跑这么快,几乎追上野兔了。
      或许他真没吹牛,他确实不是一般人。
      胡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吴富贵奔跑的速度越快,他却不觉得累,体内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享受奔跑的快乐。
      他能有这样的表现,是因为他刚得到仙人之戒时,进入仙戒空间,喝了泉水,身体被泉水洗精伐髓,体力远超正常人。
      “跑呀,你接着跑。”吴富贵追到野兔的屁股后面,挥手往前拍,正好拍到野兔肉肉的屁股上。
      野兔身体一颤,如同惊弓之鸟,血红的眼睛瞥了吴富贵一眼。
      显然,它搞不懂,为啥这个人这么牛逼,比它跑得还快。
      野兔这一转头,出了事故,没看到前面的大树,一脑袋撞到树上,脑袋一歪,四条腿一蹬,肚皮一翻,竟然撞死了。
      “嘿嘿,没想到守株待兔的情景重现了。”吴富贵拎着野兔的两只耳朵,往回走。
      无论活兔子还是死兔子,抓它时,并非抓兔子的小短腿,而是拎兔子的耳朵。
      刚死去的兔子,不要丢弃,可以吃的,扒皮取肉,红烧或烹炒,都是绝佳的美味,隔壁的三岁小屁孩都馋哭了。
      “胡蝶姐,看,我抓到野兔了。”吴富贵向胡蝶炫耀。
      胡蝶围着吴富贵,转了两圈,捏捏他的肚皮,又掐掐他后背,眼神仿佛在打量人形怪物,“富光,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人还是怪物?”
      吴富贵笑起来,“我要是怪物,早就把你这个又美丽又有气质的美女吃掉了。”
      胡蝶给他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不解道,“为何你比野兔跑的还快?按照常理,人不可能跑这么快。”
      “因为我身体素质好呀。”吴富贵说道,“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打小就满山遍野地跑,身体早就练出来了。”
      胡蝶道,“你有这么好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去参加奥运会,稳稳拿个金牌,要是你不参加,实在是浪费你的天赋,暴殄天物。”
      吴富贵说道,“要是我年轻十岁,我就去当运动员,可我快30岁了,年纪大了,不适合当运动员。”
      他语气一转,“胡蝶姐,我带你们接着逛呗,等到中午,我请你们吃兔肉。”
      胡蝶道,“我客随主便,你安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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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比兔子跑得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