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吗?在这里,百战不死即为将,十年不死准许归家,实际上说白了,就是只有经历过上百战的人或者在这里服役十年以上的人才能被赦免,而其中百战之兵则会被提拔为军官。在此之前,所有人只能待在这里随时准备战斗,逃兵则会被株连九族。”克里斯信誓旦旦的说道。
“看来还是有希望的,只要能撑过百战就行。”安德鲁说道。
“百战,看来你还是不知道百战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战场上瞬息万变,至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百战不死的人。”克里斯摇了摇头,说道。
“几乎?”安德鲁发现了重点。
“没错,是几乎。只有一个人活过了百场战斗,那就是老头儿,他是个传奇人物,在血战营成立之初,他就在这里了,足足三十年过去了,他还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参加过多少次战斗,大大小小300次总是有的吧,能活到今天简直是奇迹。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名叫戈登的狂战士是这里打仗最多的,八十二次战斗都没能要了他的命,却不小心在第八十三次战斗时,死在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兵手上。”克里斯说起强者,眼中满是向往的神色。
“那,老头儿为什么不离开,他已经具备资格了。”安德鲁诧异道。
“没人知道,所有人都习惯了老头儿的存在,好像他就是血战营的一部分。总之,这么多年以来,凡是跟着老头儿的人都能活的比别人长一些,老头能够看重你,这是你的运气。我看你实力不错,说不定真的有机会活过一百场战斗。”克里斯由衷说道。
“也许吧,我已经开始有些喜欢上这里了。”
不知为何,安德鲁突然在这死寂般的营地中,感受到一股久违的自由,突如其来的自由,就像马儿在原野狂奔,无拘无束。在这里,所有人都没有希望,绝望的气息蔓延在这里的每一个角落,而绝望之中的狂欢,最是疯狂,每个人都变得肆无忌惮,没有畏惧。
肆无忌惮不也是一种自由么?
军团的所有官员从来不会过问血战营的事情,这里的战士活着就是用来牺牲的,如果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那也仅仅说明了“废品再利用”的效果是不错的,这里不存在所谓的功绩,自然也谈不上过错,就像一堆用过的一次性塑料口袋,全部都是消耗品,没人在乎。
我是北方军团的一员战士,我叫“安德鲁·欧德曼”。别人称呼我为老安,欧,我不喜欢这个称呼,说实话,我真的不老,只是正值壮年罢了。
我是“北方骑士三良柱”之一戴德·欧德曼的二儿子,愿他老人家在边境上勇猛无敌。呵呵,我一直都不理解父亲为什么死活都要赖在军队里不回家,以至于成为王国的楷模人物,不过,我母亲的确是个彪悍的女人,但是也狠可爱,不是么?
我有两米的个头,240斤,擅长使用宽刃巨剑,如果用起顽石斗气的话,我可以挥舞着这把200斤的大妞一整天(不许说我吹牛)。虽说我是个强壮的步战骑士,但我以前也是有马的,那是一匹来自德利斯帝国的战利品……高博大马,是一个强壮、可靠的伙计。
第288章 传奇的老头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