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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不容情人有情[2/2页]

国之利器 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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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王所苦笑了一声,直摇头:“这个......恐怕我真办不到。”
      “为什么?”林涛皱着眉头,沉声问道。
      “首先呢,派出所他不是我家开的,虽然我是今天的值班所长。”王所解释道:“但我没有这个权利放你。其次,这就是法律,在笔录中你也亲口录供说对这几个人实施了暴力,这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所以,那几个犯罪嫌疑人要求对你进行立案也是合情合理的。”
      “合情合理?你开什么玩笑,如果这就是法律,那我就去他妈的法律吧!”林涛被气得爆了粗口,直接指着王所的鼻子嚷道:“我长这么大,还真他妈的头一次听说法律要制裁一个好人的!”
      这一刻的王所沉默了,他见过太多太多暴躁的人,无一不是被他当即给吼得吓尿了裤子。
      可是面对林涛,他真的吼不出来。
      过了好半晌,他才沉着一口气说道:“林涛啊,你对法律存在着误解,它是一条线,也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把尺子。法律它不讲人情世故,它也不会在你做了好事的时候表扬你,但它会在你犯错误的时候告诉你,你的确是做错了。”
      说着话,王所特意观察了一下林涛的脸色,发现林涛有在听,才继续说道:“他们作奸犯科是不对,但你对他们造成了人身伤害也不对,你不能因为他是一个坏人就可以无视他的合法权益。毕竟你不是执法者,你没有这个权利,也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听着王所的解释,林涛也有些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确是过激了,正如王所所说的那样,法律就是法律,所以他也一直没有说话,耐心的听着。
      直到问询室的门被人从外面给推开,刚才做笔录的民警探进来个脑袋,对着王所嘘声说了句什么。
      王所听完点了点头,笑着对林涛说:“小伙子,你可能是听我讲得烦了,虽然法不容情,但是人得讲道理,外面来了个人说是要保释你出去,按照规矩来讲是不允许的,但我相信你的人品,在保释期内不会离开国内,所以我打算先把你放了。”
      “保释我?”本应该高兴还来不及的林涛,竟然反问了一句:“谁啊?”
      “宏业集团的千金大小姐,落依楠。”当说出这个名字后,王所眯缝着眼睛冲着林涛调笑了两声,显然是把林涛当做了落依楠的男朋友之类的角色,不然的话他实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能让一个千金大小姐五更半夜的从床上爬起来,来保释林涛。
      可林涛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因为他压根就特喵的不认识这个落依楠!
      不过被放出去总归是好事,在经历了几分钟的签字流程后,王所冲着门外甩了甩脑袋:“行了,你可以走了。”
      林涛带着满脑子的问号点头起身,向门口走去,当他要拽开门的那一刹那,王所突然说了句话,让林涛的心里瞬间就舒服了许多。
      “干我们警察这行的,有句老话,那就是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自然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我可以拿我头顶着的国徽给你撂个底,被你收拾的这伙犯罪嫌疑人,绝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第三章 法不容情人有情[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