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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按着自己的中年汉子,一步踏出长刀出鞘,直直斩向那贼头子的头颅。
      他这一刀不说多快,却是声势惊人,当然这个声势多大归结于郑火竭力的暴喝。
      不过这一刀若是放在寻常人眼中已经是极为高明的出刀了。
      贼头子见郑火向自己看来,脸上笑容不减半分,反而是越发猖狂,刀至近前了也不躲闪,甚至连手中的武器都没有举起来,只是在笑。
      据贼头子只有不到五步时,郑火心中竟然没由来的闪过一个念头,自己若是一刀将这贼人斩杀,那定然会技惊四座,说不得周围贼人便会因此心生惧意,四散而逃,而车队也会将他视为英雄,说不得就能因此一举俘获那黄姓女子的芳心,虽然她是个哑巴,但自己吃些亏也能把她娶回家,若是日后发达了,她口不能言,自己娶个小又能如何?
      没人能知道此时郑火心中的念头,就像没人能料到那贼头子出刀快若闪电,寒光仅是一闪而过,郑火手中紧握的长刀便不知为何向下掉去。
      郑火觉得有些疑惑,明明自己握得很紧,怎么会失手掉落呢?他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哦,原来是自己手断了。
      郑火怔怔站在贼头子身前两三步处,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然后用另一只手握着血流不止的断臂处,失声大喊,竟然是比之前用作装声势的爆喝还要响亮,可现在的凄凉惨叫却显得悲惨万分,令听者无不心惊。
      孔秋辉面露不忍,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毕竟现在自己也是一尊过河的泥菩萨,能救得了谁?
      贼头子许是觉得郑火的喊叫声让他有些厌烦,于是又补上了一脚,将他踹成了虾米蜷缩在地。
      贼头子笑道:“我都说了,不愿意见血,可就是有人不信邪,非得来送死。不过我菩萨心肠,不愿意多造杀孽,只要你们放下武器,留下马车和那个小娘子,我答应你们全都可以活命!”
      车队中二十余人皆是看向了孔秋辉,孔秋辉却是看向了躺在地上哼哼不止的郑火。
      行走江湖,命,自然是最重要的,可若是没钱,这条命也得跟着下贱。
      他们二十人虽然都带有有家伙事,但到底不是这些穷凶极恶的悍匪,杀人不眨眼,而且就算不谈厮杀经验,与实力差距,他们的人数也不占优势,真要打起来,他们多半会全军覆没。
      孔秋辉握紧了拳头,迟迟没有说话。
      半辈子的积蓄,和二十人的命相比,自然是后者更重要,可关键在于他们便是真的放下武器,这些悍匪便会放他们离去吗?
      商贾讲诚信不假,可对于这些剪径贼人而言,什么仁义道德都是屁话,快活一天是一天,哪天倒霉了,便是人死卵朝天。
      “怎么?很难决定吗?要不要我帮你一下?”贼头子抬高了一只手,然后所有的贼人都做出了蓄势待发的动作。
      就在孔秋辉要开口说话时,远处的道路上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众人齐齐扭头看去,之间一个佩刀男子快步而来,数十丈的距离几乎只用了两三个呼吸的时间便已经到了近前。
      那佩刀公子哥看了眼现场的情形,不由摇头叹了一句:“还是来晚了半步。”

第二十七章 剪径[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