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出发早,但到达镇上时,街道上已经人来人往,路边的商铺里伙计们已经在殷勤的迎来送往,热闹非常。
路过一家铺子时,沐晓夏好奇的多看了两眼,与周围的热闹相比,这个铺子就冷清许多,偶尔有几个人进出,都是唉声叹气进去,咬牙切齿出来。
一看招牌,原来这是一家当铺。
自古以来,朝奉一张嘴,锦衣华服变破布烂裳,镶金?银成破铜烂铁。
自家当宝,却被朝奉这般埋汰,不咬牙切齿才怪。
说来也巧,沐晓夏和这间当铺也算有段渊源,刚好是上辈子的今天,她在这间当铺里当了一个金镯子。
那会儿她离开苏家坳,身无分文,只能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金镯子当了五两银子。
有了这五两银子当启动资金,才有了她后来的商业帝国。
再次路过这家当铺前,心里正感慨万千时,里面出来两道身形。
玄色身形气宇轩昂!
青色身形谦卑恭敬!
沐晓夏迈出去的步伐顿时僵住了,这两道身形,就是成灰她也认识!
萧彬,方轩!
一个传她品德败坏,不堪为妇,是为不耻。
一个告她通敌判国,不堪为人,是为不忠。
前世她血溅断头台,这两个人功高至伟。
可是,这两个人,这个时间点应该是不认识的啊?
上辈子,她用金镯子换了五两银子在溪水镇做吃食生意,结识了酒楼东家方轩,两人成了忘年交,之后合伙将酒楼生意做大做强。
认识萧彬是一次意外,她救了重伤的他,然后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萧彬出手帮她解决了几件大小不一的麻烦,一来二去,他们就熟悉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己。
再后来,她发现了萧彬处境坚难,于是替他出谋划策,倾财力物力为其铺路。
据她所知,萧彬和方轩由始至终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那现在,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
迷团丛生之际,就见当铺又走出一个小伙计,冲方轩叫了一声:“掌柜,里面有贵客请。”
方轩冲小伙计点了点头,然后又道:“东家,恕小的不远送!”
说着,微微屈身,恭敬地将萧彬送上一辆低调不起眼的马车。
沐晓夏顿时如遭雷击!
掌柜?东家?
方轩是当铺的掌柜,当铺是萧彬的产业?
沐晓夏突然觉得上一辈子的自己可笑至极。
犹记她身边有个丫鬟曾说过:“小姐,这金镯子的成色和工艺,怕是那舶来品都比不上。”
那金镯子是从二十一世纪带过来的999足金,自然是初云国那落后的冶金工艺比不上的。
被当的那个镯子到了方轩的手时,也等于是到了萧彬的手里。
萧彬做为皇子,虽然不受宠,但也是见过世面的,自然能看出那个镯子的不凡。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一系列算计。
暗骂自己蠢时,也不得不佩服这俩人,为了将她利用得彻底,整整和她演了十年戏。
要不是又活了一世,她便是去了阎王殿,阎王也会骂她是个糊涂鬼。
榨干她的骨血,踏着她的尸骨,成就他的伟业。
好!
好得很!
敢如此算计于她,这辈子她不将他萧彬按死在泥地里,她沐晓夏三个字倒过来写!
第5章 遇故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