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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喜?惊喜!
      什么叫惊喜?你给我翻译翻译,什么他吗的叫他吗的惊喜!
      一觉睡醒,穿越民国,军阀割据,鱼龙混杂,民不聊生!
      乱世之中,
      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枪啊!
      曹德当即把自己衣服当了,二十个大洋!
      当铺老板说这种绸子、这种雕花,他都不敢穿,拿回去,裱起来,当传家宝!
      有了钱,就搞枪!
      后面一群混子还在远处跟着自己,看自己眼神如肥羊。
      左思右想之下,一个人在乱世中还是太容易‘被意外,于是索性,他加入了县城枪兵队。
      “会用枪不?打靶打得中不?”枪兵队队长问。
      曹德只能摇头,如实道:“不会,以前没开过枪!”
      “好!那就要你了!”队长笑得很开心。
      枪兵队,收的就是要不会用枪的!
      交了钱,曹德入了队,15银元,在枪兵队呆3年,一年可以挣5银元,期间包吃包住,多好的买卖啊!
      跟了他一路的小混混,到这里也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你以后就是我们枪兵队的人了,给你枪!没人敢欺负你!”
      一个星期后,枪兵队第一个任务来了。
      “弟兄们,保护马县长上任县城!”
      ?蜻辏?蜻?~
      夕阳斜下,马儿嘶鸣。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四尺多宽的铁轨上,一群白马飞蹄,身上套着缰绳,身后跟着一截两厢火车,冒着蒸汽,一路向北。
      曹德现在坐在第一节车厢中,他们一共十个兄弟,左右各坐着五人,全部拿着枪,枪口对着窗外。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队长说的,为什么要枪法不好的!
      “如果来了劫匪,就往外面开枪!只开枪,甭瞄准,能吓跑最好,吓不跑,被抓了也没结仇,交了赎金还能回来!”
      这是处世之道啊,曹德听得很认真。
      总的来说,他只是法制社会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青年,心思跟白纸一样,现在正在疯狂汲取一些‘另类知识。
      车厢第二截,冒着热腾腾的蒸汽,火辣辣的,是火锅的香味。
      带着老婆坐着车,吃着火锅唱着歌。
      此刻,马邦德神气,喝着小酒,拉着女人手。
      他即将要上任康城,那是个好地方,物产丰饶,百姓有油水,豪绅有气量,能容得下他马某人。
      “我马某能够走南闯北,靠的就是能文能武,与众不同!
      不光吃喝玩乐,更要雪月风花!”
      他说话抑扬顿挫,嘴巴上的一撮小胡子跟着上下颤动。
      第二节车厢内,有三个人,马邦德、他的老婆、还有一起上任的师爷,此时气氛融洽,喝得微醺。
      “师爷,作一首诗,要有风,要有肉,要有火锅要有雾,要有美女儿,要有驴!哈哈哈.....”
      他给面前的汤师爷,出了一道难题。
      笑声悠扬,趁着汤师爷埋头苦思的时候,马邦德来到了前面的车厢。
      “起来起来,一起吃,一起唱!”
      他邀请火枪队的人,包括曹德在内,一起进去吃饭喝酒。
      火枪队长赶忙敬了一礼,道:“报告县长,我们铁血十八军陆军,护送县长安全上任,我们.....”
      其余人皆吼道:“不吃饭!”
      咕噜~
      曹德肚子发出一阵不合时宜的响声。
      上了火车,他们每天只吃两顿饭,早上出发前吃一次,傍晚停车后吃一次,中间只喝水,肚子不叫才怪!
      咕噜的声音很大,全是水在肚子里面翻滚,马邦德听不到吗?
      他当然能听到!
      问题是,他可以当没听到,就像这群火枪兵,明明想吃饭,却说不吃饭一个道理。
      曹德坐在座位上,端着枪,用眼角的余光瞟着这位马县长。
      他吗的!好熟悉啊,好熟悉的面貌啊!
      跟现世当中的那位葛姓影帝有几分神似。
      再加上白马拉火车的场景,他总感觉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一般。
      砰,砰,砰!
      茂密的山林间,连续响起几声沉闷且细微的枪声,隔得远了,比童年时期的鞭炮声响不了多少。
      “听到了吗?”曹德赶

第1章 穿越伊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