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匈奴人的祭祀圣地,不若我们也在此开坛祭祀,告知先人,请其观看匈奴今日之辱,我大汉刀锋之盛。”
祭祀?!
自古以来,能够封禅祭祀的皆是帝王之尊,即便是功劳再大的将军也不敢这样做,而霍去病当着这么多将士的面要在此地开坛祭祀。
“你......”
“匈奴者,异族之敌人也,今日踏破匈奴圣山,实为兴事,自然应当在此地祭祀先祖,陛下也来不了此处,我便代其祭祀一番好了。”
霍去病说这些的时候好似一点儿也不担心刘彻会认为他擅作主张,也不担心别人弹劾,好像是在说今天早膳要吃什么一样轻描淡写。
“对了,我听说匈奴人也在姑衍山祭祀,那我们就在狼居胥山进行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好了。”
不等程颜卿说些什么,在场将士便跟着霍去病喊起了口号。
“于狼居胥山祭天,在姑衍山祭地——”
声音从山顶传到山脚,所有将士都听到了这个声音,随之加入进来,最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一道声音。
少年将军站在匈奴最神圣的山的顶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还挑了挑眉。
看吧,我厉不厉害。
眉眼间皆是自信和张扬。
那是程颜卿曾经梦里的自己,那样的无所畏惧,热烈而赤诚。
或许是天生如此,又或许是刘彻偏爱这样自信张扬的霍去病,总之霍去病从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无拘无束的展示着天赋和才华,不在乎他人的言语评价,高傲的、平等的瞧不上所以和他不在一个精神层面的人,却也自信于自己的眼光和手腕,信任着自己手下将领。
而程颜卿呢,她本性大约和霍去病一样,却是从小混迹于和她眼界不相符的市井之中,孤傲的雄鹰混迹于家雀之中,她依旧有着傲骨,却不曾向世人展现,小心的用谦卑来掩饰。
她喜欢的是霍去病,却不仅仅是霍去病,更是她遥望而不可得的自己。
既然已经于狼居胥山上祭祀了,那就顺便把事情都办完吧。
例如那个一直延期的婚礼。
在匈奴圣山上告知先祖,此地已经为大汉所得,也在匈奴圣山上举办一次前无古人的婚礼,于上苍的见证下起誓相守。
他们相识是因为匈奴进犯,相守是因为出兵匈奴,如今婚礼也于匈奴圣山举行,如此才是真正的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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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侯和武平侯是大汉双子星,他们年龄相仿,兴趣相投,他们心心相印、合作默契,却也相互制约、相互竞争。
他们是夫妻,是同袍,是竞争者,是唯你不变的爱情。
他们于封狼居胥,饮马瀚海,马踏王庭,达成武将最高成就的同时,带着大胜的喜悦,于狼居胥的祭坛上约为夫妇,完成了一拖再拖的婚礼,在瀚海,也就是今天俄罗斯的贝加尔湖畔相约赛马。
他们引马踏破匈奴王庭,逐匈奴出大漠千里,直接把他们撵到了欧洲称王称霸,吓的周边百余国家自动把自己变成大汉的郡县。
他们怜百姓缴纳赋税辛苦,便一人五百骑直接横穿欧洲,打的汉武帝实在是怕没有人去管理,连忙下召让其返回,回来的时候还俘虏了数万人来修建新城。
......
【某高校论坛】
不懂就问,是不是所有大学的古代史或者军事课都要提到大汉双子星啊。楼主刚考上b大研究生,想看看这里的课程和我本科小破学校有什么区别,因为对历史感兴趣,就去旁听了一节古代史,结果发现没啥区别。
嗨,正常正常,这俩人成就太璀璨了,直接拔高对武将的期待,打赢不行你得大胜,大胜不行你得以少胜多,以少胜多不行你得俘获无数,俘获无数不行你还得无一败仗并且心系百姓外加用情专一。
这么一来岂不是没正经武将了。
所以最近专家
第33章 霍去病(完)+后世论坛番外[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