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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那姑娘认识时,他才二十出头,而她说自己才十五岁。
      曾先生和项链的主人一直通信了十年,在她二十五那年断了联系,如今算来,这孩子应当四十五。
      两人虽然是同辈人,但曾先生一直将那女孩当小辈看待,那孩子性格活泼,向来不拘礼数,言谈间志向远大,他向来觉得那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孩。
      与他说话,要么直接称呼‘你,有事相求就称呼他‘哥,哪里会您来您去?
      可如今一见……这个哭哭啼啼,眉眼尖嘴猴腮的女人,真是二十年前那个姑娘?
      不过二十年,怎么会变化这么大?
      曾先生有些失望。
      不过更多的则是与好友重逢的喜悦,指不定是这二十年间发生了太多事,虽然故人与之前大不相同,但重逢了,总是好的。
      唐晴继续道:“刚才得知您那时候搬家了,大概您也没收到我的信件,就这么错过了,哎……”
      曾先生点点头,“可惜了,没想到这一错过便是二十年,幸好。”
      他摇摇头,不做他想,“能再次见面便好,我听闻你将那条项链捐赠了,不只买主你可认识?”
      曾先生表情严肃,“这条项链有非同一般的价值,若是买主愿意,我希望能买回来,钱我自会出。”
      唐晴眼珠转动,项链在云笙手上,她厌恶云笙,自然也希望能拿回来,正好……
      “可以自然是可以,只是有些麻烦……”
      曾先生疑惑,“怎么麻烦。”
      “那项链是被我儿媳妇买下,哎…

第四百一十四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