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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标题被我吃了[1/2页]

我在AU多元宇宙的冒险 懒狗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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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了福的家门口,白昼按下门铃。
      “来了。”开门的不是福,而是克里斯。
      看到是白昼后。
      砰!
      门关上了。
      白昼:……
      算了,鲁迅先生曾说过。
      上帝关上了门,却给你留了扇窗户!
      白昼绕到屋后,踩着一些东西,从二楼窗户翻了进去。
      (我怎么感觉你就跟做贼似的?)
      “学长?”
      听到这个声音,白昼抬头一看,恰好看到穿着jk的福。
      沃日!
      白昼老脸一蓝,同时羡慕起来了这个世界的衫斯。
      仔细想想,两辈子自己都没有谈过恋爱呢!唉。
      “咳咳,小姑娘,你认错人了。我是白昼,不是衫斯。”
      福明显不信,凑到白昼面前。
      白昼第一次和女孩子靠的那么近,加上福那带有杀伤力的颜值,白昼的脸越来越蓝。
      不行!我得冷静!冷静!
      阿弥陀佛。
      身不在高.百三就行.胸不用大.有型则……呸呸呸!背错了!
      为吾是侵。
      呸呸呸!也不是这句!
      孔子云:三年起步……
      不对不对!
      现在白昼的大脑几乎就只有萝莉铭了。
      “小福,你有看到我的巧克力吗?”克里斯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嗯?啊!啊,没有。”被突然打扰到的福有些慌乱。
      踏踏踏!克里斯突然往楼上跑来。
      “艹!糟糕。”白昼慌了,打量了下四周,找找有没有适合藏身的地方。
      砰!
      门被突然打开。
      “小福,是不是那个骨头小子又来骚扰你了?”克里斯向现在窗帘面前的福问道。
      白昼此刻内心的想法。
      这货的脑回路那么歪吗?这是正常人的脑回路?就算福刚才语气有些不对劲,但是也不至于猜测衫斯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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