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竟然透露着几分赛博朋克的感觉。
这是这座小城市唯二的酒吧,一个在这里,还有一个在城东。
两个酒吧,相隔甚远,不过生意还算不错,勉强得以维持,不过,这个小城市也不足以支撑第三家酒吧的开业了,有人尝试过,并且次数还不少,只是屡屡失败,而这两家酒吧可能是凭借着记忆情怀,稳稳占据着现在的位置,上座率颇高,酒水的价格也比较实惠。
酒吧里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群魔乱舞,更多人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点一杯鸡尾酒,听着台上的人唱歌,安安静静度过人生中的几个小时。
鼓手还有些不敢确定,小声问道:“徐杰,你确定队长会来这吗?”
“不确定啊!”
“那你……”
“但是,凭借着我对队长的了解,这里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地方。”吉他手轻声说道。
鼓手若有所思。
等到差不多十点的样子。
人也越来越多,这个时候,还是高峰期。
等到现在,陆远还是没有看到张庆丰的出现。
吉他手的脸色不好看。
能够想象到的是,这个时候的吉他手,对自己也产生了怀疑。
难道,是自己想岔了?
可就在这时候,一旁的鼓手突然忍不住惊呼起来。
“队长!是队长!”
陆远和吉他手同时抬起头,朝着台上看去。
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男人,缓缓走到台上,坐在高脚凳上,怀里抱着一把吉他,面前是插线麦克风。
看到这个男人,整个酒吧都沸腾了。
“张庆丰!”
“是乐队队长!他回来了!”
有些人,不明所以,悄悄问身边人。
“这个是谁啊?怎么感觉,大家都认识?”
“他是青春!”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沉声说道。
问话的人,一脸茫然。
陆远脸上露出了微笑。
“看来,张队长在这里很火啊!”
“嗯。”鼓手和吉他手的情绪突然有些激动。
站在这里,感受着熟悉的氛围。
所有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台上的张庆丰,面露微笑。
他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勾起了回忆。
轻轻拍了拍面前的麦克风,他深吸了口气。
“我是张庆丰。”
“我回来了……”
随后,吉他轻轻扫弦,温和的声音徐徐传来。
这是一首老歌,民谣。
吉他手突然红了眼睛。
“这是……”
“这是我们在这里,唱的第一首歌!”
陆远恍然大悟。
看来,这就是最初的梦想了。
唱到一半,酒吧里许多人都跟着附和起来了。
这一刻的张庆丰,是孤独的。
当然,也是幸福的。
就在这个时候,鼓手和吉他手也跟着起身,走了上去。
陆远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看着,脸上露出了微笑。
张庆丰看着他们,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可下一秒,这一份惊诧又转换成了笑容。
三个人站在台上,仿佛与这里彻底融为一体。
纵情高歌!
第七十八章 最初的梦想[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