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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吸血鬼是冷血动物 (第二…[1/2页]

我喜欢的女孩子是吸血鬼 子仲想要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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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杀吸血鬼是一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的事情。
      毛刚是无敌的,面对任何的吸血鬼他都有把握一击毙命的。
      这并非是吹嘘,他拥有宁向延的血液,即金色的血液。
      在这一方面,战力绝对是天花板的存在。
      而且不论是怎样的吸血鬼都无法伤他分毫。
      即便毛刚被首身分离了,也可以马上复活,这便是金色血液的力量。
      不过这些先前也都已经说过了,再重复一次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强调,杀不是最难的,找才是最难的。
      今天毛刚杀了三只吸血鬼。
      头两只是因为睡不着了,看窗户外面偶然发现的。
      第三只是在公交车上击毙的。
      至于毛刚为什么能够如此准确无误的找到,只是因为吸血鬼是没有温度的。
      而他具有这种能力,仅仅是通过温度就能分辨出人类与吸血鬼。
      ****交给毛刚的任务并不算复杂,只是量多,非常花费时间。
      然而对于如今的毛刚而言,这些仅仅是小菜一碟。
      如何快速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答:无视他。
      毛刚直接去了厕所,玩起了划水摸鱼的伎俩。
      这显然不是一个好选择,安排下来的任务还是没有完成的。
      但先前便说过,毛刚的主要任务并非是完成公司内部的事物,而是猎杀吸血鬼。
      于是他下了楼,去了一趟便利店。
      毛刚所在的公司附近都是高楼大厦,这里的建筑群早前的安排便就是商务用性。
      多的是开公司的。
      像他这样的八点上班,到了工位打完卡便开始摸鱼的人多得是。
      他走进便利店多得是排队买早饭的人,其中多数为小姑娘。
      其中有一个穿着黄色针织衫的姑娘,她戴着一顶针织的帽子,颜色是米黄色,颜色可能比米黄色要更深甚至偏向于灰。
      下半身则是简单的牛仔裤。
      朝气蓬勃。
      即使看到了这位姑娘的侧脸,但毛刚笃定了她是一个大美女。
      她点了咖啡和三明治作为她的早餐,而后便打算推门离开了。
      毛刚认为自己来到这里是个明智之举。
      这里人流量大,只要自己待在这里守株待兔,便就能等到那吸血鬼了。
      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在这里上班的姑娘,质量都非常之高,容貌方面看得人是赏心悦目,几乎让毛刚忘却了饥饿的感觉。
      毛刚坐在这里一上午。
      一上午的时间他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吸血鬼。
      毛刚是知道的,用宁向延是知道的更为准确一些。
      吸血鬼是不吃人类的食物的,因此在便利店等待吸血鬼出现本来就是个很奇怪的想法。
      在临近下班的时候,毛刚得回去自己的工位打卡下班。
      公司是有考勤这个说法的。
      哪怕自己什么都不做,打卡必须准时准点。
      事实上这个点是下班的高峰期,也是将要吃饭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了。
      毛刚不紧不慢,双手负后,像是散步在自家庭院里一样,悠闲自在。
      更为重要的是他的眼睛根本忙不过来。
      不论是多漂亮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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