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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男人的爱好[1/2页]

我喜欢的女孩子是吸血鬼 子仲想要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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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论如何宁向延的计划已经完全受到了影响。
      原本的计划就是斩了周克思,提着头颅回去见侯江枫,再杀去李家。
      过程简单,并不需要过多的追叙。
      可遗憾的是侯江枫并没有想法和宁向延合作。
      看着一个人去送死,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换做平时侯江枫乐意做这样的恶人。
      可如今不行了,毕竟宁向延想要复仇的对象是李家,是自己的死对头。
      如此一来,宁向延便失去了目标。
      看着眼前一丝不挂得到男人白临,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要疯狂、诡辩以及豁达开朗。
      这个词语放在一起有些不伦不类,不过这确实白临真实的写照。
      宁向延打算走,便就有了开始时候那样的想法,他要去哪呢?
      他的目标很明确,缺失的是继续行动下去的线索。
      会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像疯狗一样咬人,会变成不折不扣的杀人狂魔。
      这样不好,一点逻辑没有,像是一个炮灰该做的事情。
      自己不是炮灰,是需要完成复仇的人。
      刘芳的遗体还等着自己回去复活。
      心思完全写在了脸上。
      宁向延不论是在人类或者吸血鬼这一方都是年轻人,他的稚嫩不足以欺瞒白临这样的一个老手。
      白临的疯狂完全是因为白家奶奶。
      曾经的白临也曾是个爱玩的人,喜欢和女人纠缠在一起,但又不喜欢单单和一个女人纠缠在一起。
      漂亮的女人很多,美的不可方物,且美的方式完全不同。
      白临年轻的时候,没有手机因此也就没有美颜这一说法。
      那时候的年代落后,交通不便,男女之间的婚姻大事完全由父母来决定。
      这也确保了那时候的美女没有任何的水分,并且比现在的女性都要羞涩一些。
      男女的交往的确应该是男人主动一些,可不要忽略了女人,若是疯狂起来,可以让男人明天下不了床。
      白临喜欢那个时候的一切。
      获得快乐的方式很简单。
      无非是吃喝嫖赌,这对于一个吸血鬼来说十分的简单。
      可年轻的白临同那个时候的年轻人一样,喜欢尝试新鲜、与众不同的。
      便将目光放到了早已已经结婚,年纪在三十岁左右的少妇。
      她们的美丽不单单在气质上,早已经被开发的肉体比少女们更加懂得男人们的喜好。
      更是早早结了婚,生了孩子,生活的烦闷如同棺材一样将她们牢牢的困在里面,瞧不见阳光,呼吸不到空气,生活就是一片黑暗,死气沉沉。
      年轻的小伙和美丽的少妇,若是发生了一段妙不可言的故事,我想双方都会乐在其中。
      因为这是一段不需要负责任的关系,唯独少妇的丈夫觉得自己应该担起戴绿帽的责任,将会大张旗鼓的审问自己的妻子。
      可早已消失的激情,只会让生活荡漾起一片涟漪,最终归于平静。
      能怎样呢?还能离吗?
      这样的有恃无恐让白临越发明白,结婚是一件窝囊的事情,他一辈子也不愿意结婚,只想着这样快活下去。
      马有失蹄时,白临自然也不例外。
      他的滑铁卢便就是遭遇了白家奶奶。
      那时候的白家奶奶美丽动人,富家太太,举手投足间都是大家闺秀的做派。
      谁都希望将这样女人制服,让她跪拜在自己的脚下,亲昵的叫着自己好宝贝,好情人。
      这其中产生的快感是不言而喻的。
      白家那时候的家主还是白家人,是白家奶奶的丈夫。第一百四十章 男人的爱好[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