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筝不解,“不喜欢?”
曹宇摇头,修长的大手包裹住刘筝的小手,轻轻地在手背上落下一吻,这才道,
“不是不喜欢,是筝儿比为夫更需要这个东西,所以筝儿留着自己用吧。”
刘筝鼻子登时一酸。
心中自豪地响起一个声音,
看,这就是她的男人!
眼里自始至终都只有她一个人!
换做旁人,早就眼热到动手要抢了,而他呢,送给他,他都不收,只因为他看她,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刘筝轻轻环住曹宇的腰,将自己的脑袋靠在曹宇的胸膛上,
“傻瓜,我还有。”
曹宇轻轻掰起刘筝的小脸,一脸严肃,“筝儿说的可真?不要骗为夫。”
刘筝哼了哼,“本姑娘什么时候骗过你?”
曹宇捏着刘筝的手紧了紧,眯着眼,声调微扬,“娘子什么时候没骗过我?嗯?”
呃……这个……
刘筝尴尬地挠挠后脑勺,连忙绕开话题,
“那什么,这枪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沙漠之鹰,你要好好利用,在我没让你死之前你要给我好好地活着,知道吗?”
其实还有一种威力更大手枪——m500转轮手枪,那一枪直接可以打死一头非洲象,威力实在太大,对于这个冷兵器时代来说,简直可以称得上真正的神兵,所以刘筝没有给曹宇准备,而是给了他次一点的沙漠之鹰,不过就算如此,热兵器终究是热兵器,它依旧是一件杀伤力极大的武器。
曹宇笑眯眯地点点头,并没有打算就这样绕开话题,“娘子还没回答为夫的问题呢~娘子什么时候没骗过为夫?嗯?”
看着曹宇那满是戾气的笑容,刘筝只觉汗毛倒竖,“我错了,真的错了~”
不能怪她没志气,是这个男人太可怕了~~
看到刘筝求饶,曹宇这才收起脸上那诡异的笑容,摸了摸刘筝的头,叹了口气,
“向我保证,以后不能再骗我了。”
刘筝认真地点点头,“我保证。”
良久,曹宇这才将怀里的人松开,眸子深沉而哀伤,浓浓的担忧溢于言表,
“肃慎国不比洛阳,那是一个极端落后的地方,所以出发前一切衣物用品皆要备足带好。”
刘筝一愣,有些不太理解。
肃慎国就算再怎么落后,也不至于连衣物都没有吧,而且看那使臣的穿着,也不像是个十分贫穷的地方,怎么会?
似是看出刘筝的不解,曹宇挥手让寻玉退下,只留下寻草候在一旁听着,
“筝儿,肃慎国远比你想的还要落后,那是一个民风彪悍、依旧以石器为日常生活用品的民族,他们冬日穿着兽皮,夏日赤裸着,只遮住一些不雅的地方,夜晚更是生活在山洞里,你一个姑娘要去那里,实在太过危险,我不放心,算了,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吧。”
刘筝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我可以的。”
他的意思她懂了,不就是想说肃慎国的人都是一帮土著嘛~
哎呀~作为一个暑假老跟着自家老哥
第112章 :彪悍的民族[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