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念头一旦出现,便立刻在我的脑海中充斥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我这两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的想家,尽管我还是有顾虑的。前阵子因为高利贷的事情,惊动了我的父母。尽管现在那事情已经糊里糊涂的平息,但我不知道回去该怎么跟他们解释。
我害怕他们担心,我不能给他们更富足的生活,不能把我成功的喜悦带给他们分享,却让他们担忧,我觉得这是我的罪过。
当然,我又想到了三荒子。曾在前两次回去的时候,在心里暗地的嘲笑他。像他说的大话,笑他竟然在这小山村里开了如此小一家饭馆。我觉得这对一个厨师来说,是一种堕落。
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他并不是一个成功的厨师。凭他的手艺看来,充其量在一些小的饭馆贴灶了而已。
而如今我却想着回家了,回到家之后我能干什么呢?我的手艺又哪里有用武之地?难道我也要像三荒子那样,随便开一家小饭馆来了却残生吗?
这不是我想要的未来,也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未来。
可现在我又能怎么办呢?
在这个城市里,我已经丢进了脸面,我已经没有能力重新站起来了。阻碍我爬起来的并不是钱,而是我的自尊与自信已经彻底的粉碎。
现在回头想想,我才真切的醒悟,真正毁掉我的自信与自尊的,并不是霍宇,也不是金枝,更不能怪我的命运,而真真切切的只是我自己。
说这些已经没有用处了,回家已留在这个城市是个两难的选择。可最终我只能选择回家。
前两次回家算是衣锦还乡,每次都带上了金枝。我已经习惯了家乡人那羡慕的目光和背后的夸赞。可这次我却不能带着金枝回去。因为我不能在我最低谷的时候把她带回去,难道让她跟我一起,在那个穷乡僻壤里,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
如果那样的话,一定还会遭到霍宇的阻挠和奚落。
回家的计划慢慢的在我心里生根发芽,我悄悄的翻出了我之前的箱子,找到了几件很久没有穿过的衣服,还有那本厚厚的菜谱。
意外的发现,里面夹着16块1毛钱,这是当初霍宇发给我的工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把这当成一种耻辱,一种羞辱。于是我一直把它夹在这个书本里,激励自己,一直希望着有一天我功成名就,拿出这16块1毛钱来,甩在霍宇的面前。
而如今我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又摸摸自己的口袋,里面还有个四五十块,加上这16块1毛钱,应该够我回乡的车费了。没想到当初认为的屈辱,竟然在最后派上了用场。
在一个太阳落山的傍晚,我提着口袋悄悄的离开了家。当时距离金枝下班回来,也只不过个把小时了。
我并不是喜欢夜晚,而是讨厌白天。我讨厌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感觉,我会觉得阳光会穿透我的衣服,穿透我的皮肤,讲我的卑微,公之于众。
第202章 202、夜半还乡[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