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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复仇之风[2/2页]

汉末:家祖乡啬夫 半城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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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不愿再像前世那样屈居人下,最终郁郁不得志。
      他要的是豪业,以微弱之力前往徐州救援陶谦,更是令刘备仁义之名传遍天下,就连陶谦都以徐州牧之位相让。
      刘备的名声,也为其后来招募赵云、徐庶、诸葛亮等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两次舍弃全部基业救援与自己毫不相识之人,乃是刘备此生最成功的两次风险投资。
      在后世人看来,刘备这种举动很傻,可在当世,此举却为其打下了王霸之基。
      老太公或许早就知晓了阳球奉诏彻查王甫之事,所以才故意在王吉身前死节,就是为了给周琦创造一个机会。
      事实上,这不仅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考验。
      如果周琦在老太公死节以后,没有胆气或者没有能力杀掉周吉为之报仇,那么周琦之前所谓的志向也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最好安安稳稳度过此生,不要再好高骛远。
      如果周琦做到了此事,必然名扬州郡,甚至将有极大概率会得到阳球器重,这难道不是一条通天之路?
      阳球年轻之时,就因郡中有位官吏辱其母,遂领数十少年将此郡吏灭门,因此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任侠之气甚浓,如果说杀人是因为忠、孝、义,杀人者不仅不会遭受唾骂,反而会被传为美谈,为众人所称颂。
      譬如冠军侯霍去病,因李敢辱其舅父,当着汉武帝的面将其射杀。此举虽有些骄横跋扈,却也能够一窥当世风气,汉武帝也并为此事责罚霍去病。
      除此之外,东汉末年的阳球、夏侯??⒌湮ぁ⒐赜稹⑿焓?热耍?捕加泄?嗨凭??
      这个时代的儒家可不似宋明清那般软弱,反而颇有血性,提倡以直报怨、以牙还牙、有仇必报。
      《礼记》云: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革;交游之仇,不与同国
      正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所以两汉时期为报私仇杀人、灭门之风非常盛行,杀人者在法律与道德上都能得到谅解,也会被许多世家大族包庇,帮助他们逃脱法律的惩戒。
      直到曹丕登基以后,颁布诏书严令不得私相复仇,这种风气才慢慢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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