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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逐日者说”(2合1)[2/2页]

人在死牢马甲成圣 白衣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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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常?密录》,把握更甚。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天黑之前,便能解决此事。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功亏一篑,按照他们自己的土法子去办罢了。再者,在我寻找棉蜕时,他们替我收集物资,同样是能省去不少时间,一举两得。”
      “不愧是郑大哥!”如尘笑着朝郑修竖起大拇指。
      郑修与如尘回到那举行“净污礼”的空地上,火焰烧尽,只余一地狼藉。
      那妇人仍抱着“人茸”跪坐在地,一旁丈夫不敢上前,唯唯诺诺。
      “那男人真是畜生,怎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婆娘被活活烧死!还不如老子一巴掌拍死他!”
      如尘看着那唯唯诺诺的丈夫,忽地面露狰狞,杀气腾腾地说了一句,紧接着又恢复正常,转头看向郑修时又如白月光般单纯平静,如尘摸着光头纳闷道:“郑大哥你要如何找到那名为棉蜕的虫子?”
      “顺藤摸瓜。”
      郑修意有所指般说了一句后,便走向妇人。
      “你们想对咱家翠花做什么!”
      又惊又恐的男人张开双手挡在郑修与如尘面前。
      如尘哑然失笑:“你这人真是奇怪!要烧你夫人的是你,现在跳出来仍是你!你既然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夫人被烧死,现在这般惺惺作态,岂不是惹人笑话?”
      “你这和尚说什么屁话!”男人一听,暴怒道:“净巫说了,被烈火焚烧那是净化!况且,是翠花不愿与那虫子分开!那不是人啊!根本不是人!它是虫啊呜呜呜……如果不是那虫,我咋能眼睁睁地看着翠花被烧死……呜呜呜……咱们老张家到底做错了什么,天公这般对付咱们翠花呜呜呜!”
      一开始暴怒的男人说着说着,竟忽然崩溃了,掩面痛哭。
      如尘见状,猛地一愣,本还想骂两句,看着跪在地上嚎啕痛哭的男人忽然就骂不下嘴了。
      “让开。”
      郑修手指抚向眉心,一颗润着淡淡黑气的骰子从眉心钻出。
      丢。
      失败。
      郑修原地等了一会。
      等特质效果消失,郑修再丢。
      直到第三次,郑修终于触发【投机取巧】,丢出了大成功。
      如尘看着郑修动作古怪,可他偏偏看不见郑修的诡物,心想郑大哥是否头皮痒痒了,正想关心一二,却见郑修的眼神坚毅,不似在玩,便乖乖闭上嘴巴,静观其变。
      他想起等等大师说过一句话:天下怪癖有八斗,奇人独占一石。言下之意是天下所有人都是正常的,惟独奇术师行为举止古怪,为的就是遵从千奇百怪的“规矩”,符合奇术的“限制”,常人难以理解,所以才称作奇人。
      或许郑大哥施术的规矩就是挠额头呢?一边想着,如尘习惯性地摸摸光头。
      【你聚精会神!】
      普通成功的【灵感】无法看得清晰,但“聚精会神”下,郑修的视野陡然变幻,人物轮廓、地面屋檐,同时染上了一层绚丽的墨色光影。
      大成功灵视。
      “这是?”
      在灵视下,郑修发现镜塘镇上空竟飘着一片绿色的光点,无数的光点随风舞动,忽而向上,忽而向下。
      再仔细辨认,那光点细看竟呈伞状,让郑修想起了一种名为“蒲公英”的植物。
      “不对……”郑修瞳孔一缩,下意识屏住呼吸:“是孢子。”
      “包子?”
      听见郑修自言自语,如尘连忙追问。
      “别吵。”
      郑修按住和尚的光头,重新恢复呼吸。这棉蜕只会寻孕妇寄生,吞食孕妇腹中婴儿取而代之。如此有规矩的繁殖方式让郑修明白天空中那只有灵视才能看见的“孢子”对孕妇之外的其他人无害,否则古人早察觉到异样了。
      镇上其他居民不也平安无事。
      绿色的光点并不密集,郑修看了几眼,抓紧时间寻找线索。
      低头看时,郑修发现妇人怀中抱着的“人茸”身上,连着一根根“丝线”。
      “放心,郑某没有恶意。”郑修朝翠花露出迷人的微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
      郑修拔下了一根,人茸没有任何异样,仍是不哭不闹。说起来郑修最初的感觉并没有出错,婴儿的“啼叫”声不像是哭声,更像是一种“叫”,那根本就不是人类婴儿能够发出的声音。
      表面看起来像婴儿的生物,实则早已被“棉蜕”取而代之。
      无形的“丝线”宛若蛛丝般,郑修拔下后,那根丝线竟粘在了郑修指头上,一直向下延伸。
      郑修一直未做解释,如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挠头。他见郑修朝自己竖起中指,便伸手在郑修指头上晃了晃:“郑大哥,你指我作甚?”
      “我没指你。”
      郑修翻了一个白眼,可很快他便发现了一件事,如尘的手指竟无碍地从棉蜕的丝线上穿过。
      “原来如此。”郑修心想第一个发现了棉蜕的那位江湖方士,是否也看见了同样的场景,才想出了用烈火烧死棉蜕的办法。
      但转念一想,郑修又否认了这种可能性。若那方士真能看见“丝线”,自然能顺藤摸瓜摸到棉蜕的藏身处,怎会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残忍办法。通灵人和通灵人不能一概而论,郑修得丢出大成功才能看得深切,想必当年那位方士的通灵程度,并没有现在的郑修那么深。
      “走!跟上!”
      郑修知道时间紧,不想浪费时间,当下没有废话,让如尘跟上。
      顺着棉蜕留下的“丝”,应该能摸到棉蜕的老巢处。
      在郑修与如尘离开后不久。
      小钊搀扶爷爷回到屋内。
      屋内尘封多年,满是蛛网,显然常年无人居住。
      更奇怪的是,在灰尘之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黑色鸦羽,鸦羽崭新,仿佛是刚从乌鸦身上拔下。
      “爷爷,五年不见,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小钊用手抹去一张凳子上的灰尘,对屋内的鸦羽视若不见,搀扶老人坐下后,小钊乖巧地跪在老人膝旁,眨着天真无暇的眼睛问道。
      坐下后,背影佝偻的老人,腰背渐渐地越挺越直,浑浊的眼睛越发明亮,仿佛在短短几秒内,变了另外一个人。
      “小钊呀,你还记得‘逐日者说么。”
      老人没有回答,忽然问道。
      小钊答:“记得。传说古时有一位叫做‘烛的人,崇拜烈日。他有一天朝着烈日跑啊跑,跑啊跑,跑过千山,越过万水。最后在一座好高、好高、好高的山峰上,追到了太阳。”
      老者点头,笑道:“嗯,记得就好,后来呢?”
      “后来,烛融化了。”
      老者笑道:“烛因为太靠近太阳,而被烈日融化……”
      老者说到这里,闭上了眼睛。
      许久。
      老者的眼睛重新睁开:“太过接近常?,亦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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