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眼,高鼻梁,看起来就很q弹的嘴唇,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每一寸都是高黎熟悉的模样。
在高黎的记忆里,齐秉风的双眼总是深情地看着自己,只是不知道曾经的深情怎么会沦落到那般下场。
以前,两人窝在沙发里看电影的时候,齐秉风喜欢从后边环抱着高黎,用他高挺的鼻尖蹭高黎的后颈,呼吸湿热,痒痒的,如同羽毛在挠脚心。
那嘴唇也是高黎亲过无数次的,qq弹弹,宛如橡皮糖一般,让高黎总忍不住用牙齿去轻轻啃咬。
那脖颈,那喉结,那肩,那腰,那修长的双腿,都是高黎想陪伴一辈子的存在。
高黎用目光慢慢地摩挲着齐秉风的照片,是隔着漫长岁月的怀念,怀念那还未曾变质的感情。
怀念他为自己撑伞,而他被淋湿的肩头;怀念他用胳膊挽着自己,然后奋力越过水坑;怀念他在雪地里写下自己的名字,许诺着要相伴到白头;怀念他紧紧地抱着自己,带着哭腔说‘宝贝儿,我好想你……
回忆在高黎的心里疯狂生长,????,络绎不绝。
感情为什么会变质呢?是内啡肽下了头?还是多巴胺上了头?
回忆过往,高黎没有想象中的痛不欲生,只是觉得心中酸楚,绵绵又密密,如同蚂蚁在啃食心脏。
唉~
高黎一如往常的删掉了浏览记录,退出qq,又在电话页面输入了她熟悉的手机号。
如果自己手抖一下,电话就会播过去,几秒钟后就会有人用熟悉的声音接通电话。
“你好!你是哪位?”
“我叫高黎,是你前世的前女友。”
哈哈,自己被被当成神经病吧。
好可惜呀,现在的齐秉风还不认识自己。
这一刻,思念在野蛮生长,仇恨也压制不住高黎相见齐秉风的欲望,高黎想现在就去一趟s市,偷偷的看一看齐秉风。
看看25岁的齐秉风,看看自己没见过的齐秉风。
25岁的齐秉风还不认识高黎,26岁的齐秉风初见高黎,27岁的齐秉风是高黎的男朋友,28岁的齐秉风跟高黎回了家,29岁的齐秉风带高黎回了家,30岁的齐秉风跟高黎阴阳陌路。
短短四年纠葛,两人从初识到相爱,再到生离到死别,着实令人唏嘘。
高黎猛然想起一句话,“有人把回忆谈的比恋爱还长。”自己这不就是吗?从前世谈到今生,死都不愿意放手。
高黎想自己大抵是个偏执狂吧,偏执齐秉风的人,偏执齐秉风的感情。
自己有点可怕呀,为齐秉风默哀三秒钟。
“叮咚。”
高黎被新消息声打断了思绪,一看是小说网站发来的。
高黎的小说通过签约审核了。
yes!
yes!!
yes!!!
高黎瞬间就不颓丧了,甚至还有一小点点激动,自己这是要崛起了啊!
小钱钱,我来了。
高黎主动添加了编辑的qq号,算是正式踏入了网络写手的门槛。
第13章 高黎把回忆谈的比恋爱还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