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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精灵[2/2页]

时速四百公里 小刀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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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字叫侦铃,侦探的侦,响铃的铃。”
      侦铃作出自我介绍的期间,双手展示著她一身啡色的侦探服与及其头上啡色的贝雷帽,轻轻垂下黑超,单著眼睛对我眨了一下眼起来。
      这一下眨眼,意味著她的而且确就是冬灵,只不过是在某种原因的影响下,她要以侦铃的方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买一千港元,哈姆雷特胜出!”作出自我介绍后,她从裤袋?拿起了一张“金牛”,啪的一声放在花生叔面前的赌桌上。
      呼...
      一千港元吗?那可是我两个月零用钱的总额呢...
      “哦,哦,冬...不,侦铃可真是非常精灵呢!goodchoice!”
      看到面前的金牛后,花生叔笑得见牙不见眼起来,以迅雷不及耳的速度收下那张金牛,生怕侦铃随时会把纸币收回来似的。
      “你的选择呢?”放下赌注后,侦铃拿起口袋?的墨斗,把它当作铅笔似的在手中横向转动起来。
      “我吗....唔...”
      看过父亲与白姬的那场对决后,我明白到他有著非常深厚的羽毛球功力,绝对不是那种班门弄斧自吹自擂的那种人。
      只不过,看到侦铃豪掷一千港元到哈叔?头后,我心底?生起了一丝的动摇起来。
      或许,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哈叔比父亲更之为厉害,更之为有实力?
      要不然的话,为何侦铃能够如此决断的把“巨额”放到哈叔身上呢?
      “这一次的比试可是一分决来的,哈姆雷特亳无疑问会取得胜利。”看到我犹疑不决的样子后,侦铃双手叉腰,理直气壮的作出解说。
      “......”
      无论她所说的到底是事实与否,当我听到父亲被当面的比下去后,我心底?始终还是生起了一种不好受的感觉。
      “或者这样说吧!论整体实力来说,放荡行者绝对是在哈姆雷特之上。但是论到智力谋略的话,放荡行者拍马也是追不上哈姆雷特的。”侦铃灵巧地转动著手中的墨斗,施展各式各样的花式起来。
      “一分决的比试中,奇谋策略远比实力为之重要,出奇不意的攻击往往就是拿取致胜一分的关键。
      以这方面来说的话,哈姆雷特绝对比放荡行者更为有优势。”
      智力不足吗?唔,唔,这我可是非常认同,父亲的智力有时候的确有问题。
      但话虽如此,父亲理应并没有愚笨到会无故主动提出对自己不利的比试来的...
      “你有看过《哈姆雷特》吗?”侦铃左手微微调整头上贝雷帽的位置,对我作出询问。
      “嗯,那个哈姆雷特王子接近变成了一个疯子似的,我..并不太喜欢这种剧情....”
      对比《哈姆雷特》,我更喜欢薯仔作家所写的《我和未来外父大人去了寿司店》及《这件蛋牛治虽然有点咸,但是很好吃》,剧情引人入胜,缤纷得来又有趣,是消耗时间解闷的良品。

第66章 精灵[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