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在岸边休息片刻后,眼见着天色将要变暗,立时决定在此处将就一晚。
陆霄阳体力恢复得快些,提出去找柴火,宋明澜点头同意后他便起身离开。
幸好连日晴朗,岸边树林里底下的树枝皆是干柴,他随手就捡得了许多。害怕柴火烧得太快,他连续来捡了三四趟才作罢。
等到最后一趟回去时,宋明澜已经在生火了。因两人身上都没有带火折子或者打火石一类的东西,她只好采用最原始的方法———钻木取火。
宋明澜在那里忙活了许久,手都快转破皮了才得到一小点火星子,她大喜过望,连忙拿出细小的树叶放在上面。不一会,那细小的火星便被宋明澜经营成了一小堆火。
火越烧越旺,天色也终于变得一片漆黑。红红的火光照应在两人的脸上,忽明忽暗。
四周的温度逐渐下降,宋明澜与陆霄阳都是刚从水里出来的,衣裳全部都是湿的,此时有风吹来,吹得他们更加瑟瑟发抖。
陆霄阳身强力壮,又是男子之身,自然比宋明澜好受得多。他看不下去宋明澜抖动的那个模样,找了几根树枝搭了一个小架子,放在两人中间,又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搭在上面为宋明澜做了一个简易的遮挡。
“你快将衣服都脱下来递给我,离火堆近些好取暖。我将你的衣服烘干就拿给你。”
此时的宋明澜脑袋已经有些昏昏沉沉的感觉了,她知道这不是计较男女大防的时候,便立马脱下外衣递给陆霄阳。
他接过了衣裳,一股女儿家独有的香味迎面而来。陆霄阳顿时心头慌乱,连带着脸都有些发红。
黑夜漆漆,时不时传来鸟叫虫鸣的声音。两人静坐无言。
“陆霄阳,你喜欢京城吗?”宋明澜率先打破了沉默。
“不喜欢。”他一边翻动着手里的衣服,一边回答。
“从前的我很喜欢京城,喜欢它的热闹,喜欢它的繁华。可是后来我去了边关,看过了边关的黄沙,领略了边关百姓与将士的热情淳朴,便爱上了那里。”
“京城的风水养人,却将人们都养成了金丝雀;边关有它的荒凉贫瘠,却四处都是自由。”
陆霄阳听着这番话,沉默了片刻。他知道京城已经留不住宋明澜的心了,哪怕那里有着她的家人,她从前熟悉的
第70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