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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附近的帐篷瞬间清空了一片,并不是说这些人有多怕楚歌,而是因为一会打的起来的话,怕被殃及池鱼。
      混社会的,或者说混江湖的,谁不知道北六门熊哥,谁不知道他背后还有人。
      要不然就凭他这么个混法,早就被埋了八百回了,还不就因为他背后的人喜欢美女,尤其喜欢人妻,这姓熊的贡献了无数外地来的女子,这才平安至今。
      说白了,熊哥就是一个明面上的白手套罢了,不过即便如此,此人能在此横行这么多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敢打敢杀够义气,手下兄弟还算忠心耿耿,而且实力着实不弱。
      谁也没想到这么个六级大高手,死的这么窝囊,一句话没说完,直接让人扎漏气了,这小子不讲武德。
      城门附近的地盘炙手可热油水太足了,尤其对于这些混江湖的人来说,谁能抢占城门附近的地盘,更是江湖地位的一种体现。
      如果大哥死了,小弟灰溜溜的撤了,以后别说混江湖,就算是去其他几个门要饭都得被打出来,社会这条路就算是彻底断了。
      十几人互相看了看,进退两难,这种情况下,硬着头皮上肯定会步大哥后尘,不上的话只能回家带孩子了。
      “小子,划下道来,我等也不以多欺少,江湖规矩,你赢了放你和你的人离开,输了就都留下来吧。”一个尖嘴猴腮有些消瘦的家伙眼珠一转,公鸭嗓故作豪迈,实际有些阴恻恻的,装作不屑以多欺少的样子。
      实际上这是怂了!
      这尖嘴猴腮的路人甲,心跳的像独眼变异兔似的,如果不是紧紧夹着大腿,膀胱里的水都得漏了。
      赢了的话没什么好说的,这小子必定死无葬身之地,不过这种几率可以忽略不计,连武力值最高的大哥都被人家一下搞死了,剩下的这些烂菜不就是送人头吗。
      之所以用这种变相认怂的方式,输了的话,最多一群人再死一个而已,也对熊哥和江湖有个交代,不是小弟不想报仇,实在是江湖规矩啊。
      既保全了颜面,又能继续混社会,一举两得。
      至于谁死的问题,反正轮不到自己死,大黑熊活着的时候,自己就是老二,在这一片也是有名的军师,现在他死了,自己顺理成章的上位,今天过后带着这群小弟再投奔个势力,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一会推个自己不喜欢的倒霉蛋出去,完事以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想法倒是不错,可是往往事情都不会按照计划发展,除非写小说!
      楚歌对面前这堆臭鱼烂虾没什么兴趣,自己虽然没什么愤怒等情绪,但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在自己面前放肆。
      尖嘴猴腮的男人还沉浸在自己的计划里,心中有些得意,自己太特么聪明了,一石二鸟啊!
      下一秒……
      “啪……咻咻咻……”
      尖嘴猴腮路人甲,脑袋如同拍碎的西瓜,破碎的骨片连同红白混合体,带着破空声溅射出去,带起一片惨叫。
      后面的跟班被碎骨头击中的部位,如同被子弹射中,有几个当场气绝,直挺挺倒了下去,带起一地灰尘。
      尖嘴猴腮的路人甲,无头尸体还直愣愣的立在原地,温热的液体窜起老高,颈椎的骨头连着扯碎的皮肉,就像人形喷泉。
      再看楚歌,不知何时已经将长枪组合完毕,脚下带起一缕烟尘,身形如同一道幻影,风声猛烈而狂暴。
      但与之相反的是,每次出手却寂静无声,直到楚歌出现在下一个身位,长枪刺破空气的音爆声才堪堪响起。
      夜色中,楚歌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只是眨眼间就将十几人屠戮一

第67章 夜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