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是玉莹堂的十把手,至于为什么是十把手,当然不是因为玉莹堂里只有十个人,而是她花痴的毛病。
原本呢林墨是从小被玉莹堂的管事捡回去的,那时候自己还什么都不记得,在她的身边就有九个大哥哥,每一个都对她格外的照顾,因为她是玉莹堂里唯一一个异性。
他们都说自己是他们见过最好看的女娃娃,长得像白瓷一样,看着易碎,自然是小心呵护的,只要是他们不出任务,就轮流照顾她,教她一些邪门的功夫,比如说猴子偷桃啦,黑虎掏心啦,啥的。
等到逐渐长大,林墨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虽然这里做的是接单杀人的勾当,可是林墨舍不得这里。
说笑,说笑啊,林墨和所有人一样,每个月都要服用解毒的药物,可奇怪的是那解毒的东西不像一般的药丸一样苦巴巴的,需要喝水才能吃下去。
每一次林墨吃那东西就像吃糖一样,酸酸甜甜的,八岁那年她偷吃了大哥的药躺在床上好几天才下床。
她想知道为何她和大哥的药丸不一样,三哥说是因为她们性别不同,制作的药丸才不一样,那是第一次林墨对性别这东西有了一点儿概念。
学成之后的第一次杀人,林墨并不是因为害怕下不了手,而是被杀的对象样貌太好看了,是个异国贩卖过来的女子,可是个花魁呢。
白白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比中原女子要薄上一些的唇瓣,腰细,胸前浑圆快要被挤出衣服里了,林墨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浑圆呢,不禁看了看自己的,再抬头口水都要滴到衣襟上了。
要不是老四及时赶到,林墨就要没了小命了。老四从窗子进来的时候都没眼看,他一进去就看见林墨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巴拉光了那女子的大半的衣衫,只剩下一个肚兜,整张脸都埋在了人家的胸口,按着人要亲上去,另一只手还在人家姑娘的臀上。
那花魁可是伸手去摸枕头下边的匕首,要杀了林墨,当即吓得他魂儿都要飞了,赶忙出手解决了那个花魁,拎着林墨的领子回到了玉莹堂。
可是回去之后林墨一有时间就坐着发呆,嘴里喊着美人姐姐,还为那个花魁做了一副丹青,可没多久就丢了,她只是伤心了一阵子,就把人给忘记了,因为后边她也见了不少的美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堂主为了让她不那么没出息,为了她接了不少杀人的单子,就是为了锻炼林墨,不过事与愿违,每一次林墨去了都要把自己的半条命搭上,堂主也逐渐歇了心思。
不知从哪一日开始,堂主给她的单子都是样貌丑陋的,但凡有那么一点儿好看的就都交给别人了,就怕林墨到时候杀人下不了手,再把自己搭上去。
直到有一日,林墨不想过这打打杀杀的日子了,拿出了自己多年攒下的银子,去找了堂主。
“堂主大人,我要为我自己赎身。”林墨捧着装银两的盒子,举过自己的头顶,恭敬地跪在地上。
“是最近太累了么,可以休息休息,过些日子再接单子。”
堂主的语气平稳却略显冰冷,拿着茶杯的手不自觉地捏紧了。
“不是的,堂主大人,我到了年纪该是嫁人生子了。”
听了这话的堂主面具下的脸色也是极为僵硬,这一次她是下了决心的,非走不可。
林墨心中暗暗翻了一个白眼,每一次都是这样,然后她年年留在这个抠门小气还贪财的堂主身边被压榨。
九个哥哥受伤都是堂中出银子,到了自己这就得花钱,自己从十三岁学成出师,到现在才攒下百两银子的原因。
年纪大了还臭屁,总是让她夸赞他的衣着品味,第一次看见堂主玩弄茶杯的手指就觉得这人长得还行,可是她也是见过不少手长得好看的,脸生的恨不得回炉重造的。
不过大部分手好看的人,脸上也不差就是了,可是她还是觉得面具下的堂主一定是丑极了的,要不然好看的人怎么会怕被旁人看到呢,整日里都带着地府里才有的面具,恨不得把整个头都包上。
更何况可不敢,那可是堂主,哪里是一般人能肖想的,她怕是不要命了,她就算是再贪财好色,自己的小命也是最要紧的。
也怪不得这么多年了还在打光棍呢,就算再有钱也没有姑娘喜欢,也不知道到时候哪一个眼瞎的姑娘看上他了,给他当婆娘,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一般的姑娘倒是配不上堂主的身份,可不寻常的姑娘配堂主,她觉得堂主配不上。
不过现在还要拿自己的所有的银钱出来为自己赎身,到时候她就要成穷光蛋一个了,还怎么嫁人?
第56章 小番外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