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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误会一场,秋后算账[2/2页]

宠夫无度:郎君,王女要入赘 琉璃水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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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亮晶晶的,多可爱啊。
      按照上辈子,小夫君还是个刚成年的少年呢,哪个不是被家里叫宠着的娃娃,偏偏生在这个时代受尽了苦楚。
      “夫君这是吃醋了?我说怎么闻到一股子酸味儿,原来是我家醋坛子翻了。”
      李旭嗔了她一眼,翻身背对着她,“我才没有。”
      “呦,夫君这是恼羞成怒了?”林默从后边抱着,凑近了她的耳畔,呼吸拍打羞红的耳廓,轻咬着,
      “不过本妻主甚是欢喜,夫君这是开始在意我了,真的把我当成你的妻主了。”
      听到林默这样说,团在胸口处一夜的怒火,消散了干净,纵使理智告诉他不可以承认。
      “妻主你,不讨厌我这样吗.........”
      “我怎么会讨厌呢,我喜欢夫君,喜欢诺儿,只希望你属于我一个人。
      换个角度想想,夫君如果也是像我喜欢你一样的喜欢我,自然也会想我只属于你一个人的,不想和别人一起分享我。
      你喜欢我,有什么可讨厌的呢?
      每一次都是我吃味,从不见夫君为我翻了醋坛子,旁人的夫君要是知道自己的妻主去了青楼。
      抛去旁的原因,都是心里气恼的,若是换了谁家醋性大的,就丢在大街上过夜了,气急了都得是打一顿也是有的。
      你倒好,还把我带回家,亲自照顾着,帮我解了药性,由着我欺负你。
      要不是我注意,都不曾发现你吃味了。”
      林默说的也对,可大多都是穷苦人家逼迫的,不看好立起来就没有好日子过的。
      有钱人家哪里会这样,为了彰显自己的大度都恨不得亲自去为自己的妻主说亲,然后纳入房中,以保自己的正夫之位。
      女子都是喜欢这样温柔贤惠又大度的男子的,就算是到时候情感不在也会给足正夫体面。
      按照林默说的这样,自己确实是的,可这世间女子自古薄情,而林墨.......
      林墨可不知道小夫君的脑袋里想什么,她可越想越心疼,昨天酒喝多了秃噜出去不少钱,都是从自己腰包拿的。
      林默前世就是个穷鬼,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大钱,好不容易转世成了个官二代,富二代,发了大财,这财还是给别人发的。
      昨天一起吃饭的还有户部尚书,喝多了就开始跟自己哭穷,说她眼光好,娶了一个好男人。
      林墨这第一次被别人这样恭维,哪里见过这场面,然后就开始往外撒钱,被吹嘘地飘忽所以。
      主要是那些人好像知道自己的弱点,一个劲儿地夸小夫君勤俭持家,贤良淑德,特别贤惠云云,然后她就晕头转向了。
      这闯了祸还不知道怎么和小夫君说呢,那可是五十万两,去添科举不够的窟窿。
      林墨左思右想,这笔钱可不能白拿,早晚让这些个老太太吐出来,一个个都都吃得脑满肠肥的,哪里像缺钱的。
      等会儿和小夫君借几个人好好打听一下这些京城官员的底子,她可不相信这些人说的,大家族每年可都是有不少的人往上进贡好东西。
      她呢也不做的那么绝,多是私了,那钱就不能太少了,周边的小官也不能放过,薅羊毛可不能嫌小,苍蝇小也是肉,况且那些个隐藏起来的可是有不少的隐形富豪,一个都不能放过!
      让她们敢趁自己提要求,巴拉她的钱,就要付出代价!
      都是这几个人,害得她差点儿和小夫君之间出了嫌隙,要是自己昨天晚上神不知鬼不觉失了身,自己的幸福日总结就到头了。
      她才不管还有没有人用,都得给爷死,妻离子散,祸祸死她们这帮养尊处优的老娘们!
      有些错误一旦发生,便没有纠正的机会,就像是叶子离开了树,再也无法回归,有些机缘,一旦错失了,将万劫不复。
      要不是小夫君来得及时,自己就要失身给别人了,想想就可怕,如果是因为这种事情造成什么不能逆转的局面,林墨得怄死了。
      想着又紧紧地抱住了小夫君,“唔,夫君,有你在真好,要不是你来得及时,我就被别人给糟践了,到时候我都无颜面对你。
      就算再努力不去想,说这一切都只是一个例外,心里都还是有疙瘩,诺儿你就是我的英雄,大英雄,夫君,有你在真好。”
      林墨骨子里确实是一个淡漠的人,从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情,也没有追求过什么。
      她就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什么令人难忘的经历。
      可那都是从前,要说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有了一个非得到不可的人,其余照旧。
      就像是她心心念念那么久的富贵钱财都可以轻易舍去,她只想要这个男人。
      有人可能会觉得林墨变成了恋爱脑,其实并不是,李旭带给她的可不是只有陪伴,而是一个家。
      那是什么地方?不是有钱就能回去的地方,对于林墨这样缺爱的人来说,钱够了就可以了,小夫君也是这样的人。
      而且每一次有了什么东西,他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就算是林默自己做的吃食饭菜,那第一筷子都是送到自己的嘴里。
      还满足自己那么多不合理的要求,只要她说了一嘴,保准会被男人记在心里,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都不好找。
      别人都说李旭木讷,不会说话,不近人情是丑人多作怪。
      可只有林默知道,小夫君和自己一样,只是不喜欢和别人说话罢了,谁又能受得了喜欢的人对自己和别人不同呢。(当然,那两个男人除外。)
      李旭就是她的无价之宝,也成为了她如今活在这世界上唯一的执念。
      时间匆匆,抓得住的本就屈指可数,什么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她绝不允许这些事情发生。
      “夫君,你是我的夫君啊,是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呢,我在的,也会一直都在,只要我还活着就在。
      所以,你不要害怕,我们一起好好过日子,哪里有什么不好。
      再说,我哪里就值得你害怕呢,我相貌也就是小家碧玉的,小家子气十足,爱赖床,有时候还说话不算数,脸皮也厚,小心眼儿,贪财好色,脚还臭,也不爱洗澡,你都不嫌弃我呢,除了你,就没有人要我了。
      别家娘子都是有上进心,可我像一条咸鱼一样,这么大了还不思进取,要不是你劝我,我还不能接下这摄政王的位置。
      你知道的,我懒得要命,什么都不想做,想一辈子懒在床上,
      他们都不是真心喜欢我的,都是喜欢钱,喜欢我的权势。我也不是傻子,那些高门大户人家的公子背地里都说我没有骨头,说我克夫,身上戾气太重,嫌弃我身上有血腥味儿,都俱我怕我。
      就算是走在路上,也恨不得离我八丈远,而现在盯上我,也不过是想从我这里巴拉好处,去讨好娘家。
      可你不是,你是喜欢我这个人,当初我名声不好的时候,没有人嫁给我的时候,只有你不嫌弃我,愿意相信我,愿意给我这个机会。
      包容我的坏毛病,只有夫君你,我只要你一个就好,旁的人我都不喜欢。”
      李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用脸贴在林墨的脸上,蜻蜓点水的一吻,“嗯,我喜欢妻主,喜欢梦儿做我的妻主,我也只要妻主。”
      “噗,好,好,我的夫君,真有志气,这就对了。
      日后还得和夫君在一起,帮我打跑那些个觊觎我的人,瞧着我好骗呢,她们都欺负我,夫君你要帮我出气。”
      她才不担心别人怎么说呢,再说她靠着自己的夫君怎么了,也没靠着别人家的。
      李旭也笑了,安静地靠在林墨这个被旁人说没有骨气的人身上,可他却觉得林墨比这世间任何一个女子都要高大。
      “嗯,日后我来保护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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